2018年1-3月份干部人事任免
[ 字体:大 中 小 时间:2018年05月09日 稿源: ]化 学同志任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党工委书记;
刘兆明同志任韩村镇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
李 莹同志任县委县政府对外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;
葛 芳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黄守恒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张文峰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李锋博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科长(试用期一年);
田春雷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孙晓璐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郑万胜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坪检察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孙元峰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;
戚德杰同志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(县技工学校)主任(校长)(聘期三年,保留公务员身份);
陈献宇同志任县农林委员会党委委员;
戴长虹同志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县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;
陈艾芹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;
赵海涛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(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)主任(聘期三年);
张中玲同志任县委统战部主任科员;
戚晓光同志任县农林委员会主任科员;
王丽茹同志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;
王再平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(煤炭管理局)主任科员;
张存岭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协会主任科员;
罗红珍同志任县财政局(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)副主任科员;
刘 松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,县公安局党委书记、督察长;
王 勇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;
黄 辉同志任铁佛镇社会治安综治办(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)专职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韩瑞林同志任四铺镇党委委员(试用期一年);
郑达勤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;
张家春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;
郑永明同志任县司法局(社区矫正局)主任科员;
陈传志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(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)主任科员;
李向龙同志任县统计局主任科员;
王立侠同志任县房地产管理局主任科员;
高思民同志任韩村镇主任科员;
张道海同志任双堆集镇主任科员;
王守杰同志任四铺镇主任科员;
赵德志同志任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(兼);
郭海磊同志任县政府党组书记;
尹农纲同志任县委党校校长;
苗中治同志任县政府党组成员。
免去:
胡远文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;
韩正勇同志的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;
曹方明同志的县农林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;
戚晓光同志的县农林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;
陈织艳同志的县农林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(保留事业副科级待遇);
熊训风同志的县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;
王丽茹同志的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职务;
戴长虹同志的县档案局党组成员职务;
陈艾芹同志的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;
王再平同志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(煤炭管理局)党组成员职务;
张存岭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职务;
陈献宇同志的县工商联(商会)党组成员职务;
陶延华同志的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职务;
赵海涛同志的百善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党工委委员职务;
杨 永同志的双堆集镇党委书记、委员职务;
李 莹同志的铁佛镇党委委员职务;
胡 巍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,县公安局党委书记、督察长职务;
郑达勤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;
张家春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;
郑永明同志的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;
陈传志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(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)党委委员职务;
李向龙同志的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职务;
高 翔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)副主任科员职务;
王立侠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;
高思民同志的韩村镇科技副镇长职务;
李加玉同志的濉溪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第一书记(兼)职务;
赵德志同志的县政府党组书记职务;
周无事同志的县委党校校长职务;
王 申同志的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;
周 昆同志的县委办公室主任职务;
马 屹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