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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濉溪县委组织部公告

字体: 发布时间:2019-12-04 17:39:06 稿源:

中共濉溪县委组织部公告

〔2019〕98号

 
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,张超同志为濉溪县委信访局局长,县政府信访局党组书记、提名为局长拟任人选。现向社会公示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。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(2019年12月4日——2019年12月12日)。监督电话:6077632(县纪委信访室)、0561-12380(专用举报电话)、15956112380(短信举报平台)。

 

中共濉溪县委组织部

2019年12月3日

 

附:一、公示对象基本情况

张超,男,汉族,韩村镇人,1966年11月出生,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6年7月参加工作,省委党校大学学历,现任濉溪县刘桥镇党委副书记、社会管理综治办(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)主任。

 

二、工作简历

1983.09--1986.07   濉溪师范普师专业学习

1986.07--1991.08   濉溪县祁集联中教师(其间:1988.09-1990.06淮北教院中文专业大专班学习)

1991.08--1992.06   濉溪县临涣区湖沟乡人武部副部长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992.06--1996.02   濉溪县临涣镇人武部助理员、副部长(其间:1995.11-1996.02县委党校青干班培训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1996.02--1998.11   濉溪县临涣镇副镇长(副科级)

1998.11--2001.11   濉溪县临涣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(副科级)

2001.11--2003.01   濉溪县临涣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(正科级)(其间:2000.08-2002.12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03.01--2003.05   濉溪县临涣镇党委副书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03.05--2006.04   濉溪县临涣镇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
2006.04--2010.08   濉溪县刘桥镇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长

2010.08--2010.12   濉溪县刘桥镇党委副书记

2010.12--2015.09   濉溪县刘桥镇党委副书记、维稳综治办主任

2015.09--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濉溪县刘桥镇党委副书记、社会管理综治(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)主任

三、主要实绩

张超同志工作严谨细致,踏实肯干。能协助党委书记抓实抓好党建工作,牵头厘清党建责任清单,定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培训班、廉政教育培训班、村“两委”干部培训班。认真开展在一线选拔培养干部,推进“双向挂职”等工作,3年来,选派8名机关干部到村“下派”,4名村干部到机关“上挂”。依法依规圆满完成村“两委”换届及补选工作,2019年,全镇共补选产生村“两委”干部9名。大力推行党员标准化管理,完善整理了18个党总支、68个党支部共计1801份党员档案,摸排了全镇2077名党员信息。认真打造王堰、后吕楼等党建示范点,涌现出了“党员日常管理积分制考核”等党建品牌。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,积极推动“党建+脱贫”做法,充分发挥“党群连心站”作用,全面开展“七个不落、一个不少”大排查;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监管机制,将全镇脱贫人口、贫困边缘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管理范围。建立了边缘户工作台账,2019年,整户新增贫困户3户12人,自然增加18人,自然减少64人,建立边缘户台账234户,督促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,脱贫攻坚多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。善于化解矛盾,群众工作卓有成效。面对“老大难”信访问题,能够做到耐心接待、依法化解,积极探索新时代乡村综合治理体系,创新实践“幸福邻里”做法,扎实开展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和平安建设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2017年4月,一举摘掉“综治工作重点管理”的帽子,近两年更是步入市县先进行列,连续19个月无进京赴省访等案件发生。

四、奖惩情况

2017年11月,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,给予党内警告处分。

五、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

2015年度考核称职;2016年度考核称职;2017年度考核称职。

六、考察公示结果

无异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