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
字体:大 中 小 发布时间:2022-08-26 17:45:10 稿源:
安徽濉溪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,1998年批准为省级开发区,辖区总面积20.95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10万人,已入驻工业企业300余家,其中规上企业104家、高新技术企业38家,拥有理士国际、万顺新材、口子酒业等4家上市企业。园区先后荣获国家火炬特色基地、绿色产业示范基地、首批省际产业合作园区等称号,2018-2020连续三年在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评中跻身全省30强。
根据单位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业工作人员2名。
(一)报考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质,市场感敏锐,有开拓创新能力,处理复杂问题能力,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良好;
3.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专业;
4.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;
5.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章中的“40周岁以下”为“1981年8月(含)以后出生”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.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,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、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7.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。
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(《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》)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:
1.受到党纪政纪处分,仍在影响期内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.有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的;
4.未满任职试用期的;
5.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的。
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(用)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。
(二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。凡发现报名者与拟任用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其考试、聘用资格。
(三)综合评价
聘请相关人员组成评委组,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情况,聚焦能力素质、工作经历、工作业绩、受表彰奖励,以及一贯表现等,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评分,确定面试人员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10:1的,将按照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0:1,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;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大于等于3:1且小于10:1的,全部进入面试;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:1的,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。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在濉溪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、濉溪先锋网公布。
(四)面试
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综合素质、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当场评定、当场宣布。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,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。
(五)确定考察对象
依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,等额确定考察对象,成绩并列者,一同列入考察。
(六)体检与考察
参照安徽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3〕208号)等规定组织实施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,对应聘者综合素质及工作经历进行考察。体检、考察合格人员出现缺额的,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,在同岗报名人员中,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不超过两次。
(七)正式聘用
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,经公示无异议后,办理正式聘用手续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雇员制,雇员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为六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,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人员管理实行任期制,任期三年。期间,雇员无故终止合同擅自离职的,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。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,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聘用合同。
四、有关事宜
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行“岗位工资+绩效奖金+一次性任期奖励”的薪酬制度,按照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薪酬体系,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按同类型人员执行。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办理。
本次公开招聘的濉溪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实行雇员制,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“档案封存”(濉溪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需先办理调动手续),原有身份不变,根据在聘任岗位表现情况,可按照规定晋升“档案职务”和“档案工资”,并保留身份还原渠道。
五、组织纪律
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执行政策,规范操作程序,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。在招聘工作中,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按规定进行回避。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,濉溪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全程监督。
政策咨询电话:
0561——6063073(濉溪经济开发区)
监督举报电话:
0561-6077632(县纪委监委信访室)
0561——6068856(濉溪经济开发区纪工委)
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。
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。
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
2022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