濉溪县四铺镇:严把“三关”规范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
字体:大 中 小 发布时间:2024-08-12 15:50:12 稿源:
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近年来,濉溪县四铺镇始终将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作为政治任务做实做细做好,严把“三关”做好管理工作,力求实现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严把“收缴关”。全面、深入地学习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规定》的具体内容,增强贯彻落实《规定》的自觉性、主动性,按照“党员月缴纳、支部月上缴、党委季度缴”制度,坚持做到党费专人管、足额收、及时缴、定期查;夯实工作基础,通过组织举办全镇党费记账实操业务培训会,将党费收缴纳入授课内容,明确党支部或党小组专人负责收缴党费,使各基层党支部(总支)记账人员做到懂理论、会实践、能操作;定期督导,规范管理,严格执行按月收缴、分月登记和党费收缴规定,将党费收缴纳入村干部年中和年终考核,压实主体责任。
严把“使用关”。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,紧紧围绕“五项基本用途”和“六项具体使用项目”,坚持“统筹安排、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、略有盈余”的原则,做到公开透明,充分发挥党费在党的活动中的最大效能,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党费传递组织温暖、解决实际困难、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作用,在“七一”期间使用资金1.2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农村生活困难党员,真正将组织关怀体现到实处。每一笔党费的使用,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,票据和单据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同志和经手人签字,并表明用途,确保审批合法合规。
严把“管理关”。建立健全党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把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纳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,纳入党建考核责任体系,着力提升党费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;明确所辖党支部书记作为党费收缴和管理第一责任人、支部委员作为具体负责人专职抓好管理、登记和上缴工作;定期检查,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责问责,按月对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,及时督导整改,确保党费使用工作透明、公开,经得起检验。(李婉如)